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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还能继续吃兔头吗?探索成都美食文化背后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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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还能继续吃兔头吗?探索成都美食文化背后的话题

来源:外滩TheBund


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修改

人工养殖的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再吃


自新冠状病毒爆发以来,人们最关心的便是:“野生动物法是否会做出更进一步的规范?”


2月24日,国家启动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并出台了相关决定。


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淘宝上许多仓鼠都全面下架了,2500万只网红竹鼠也要被扑杀。


不少人对于新政策给出了肯定:“支持!总算开始行动了。”


也有许多人提出质疑,如果一刀切的话,大半辈子从事野生动物养殖行业的人要何去何从?


还有许多年轻人都在关心“兔子还能吃吗?”“甲鱼能吃吗”“穿山甲被保护了吗”?


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我将你们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梳理。



《决定》给出了规定,这些以后都不能再吃


本次出台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文简称为《决定》)一共有8个条文。


它明确了: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不能吃的陆生野生动物大致分为54种。(可参考文末分类,最终以我国有关部门具体公布名单为准。)


1、我是成都人,还能吃兔头吗?

可以吃。


根据《决定》规定,被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


兔、鸽子等人工养殖时间长、技术成熟,人们群众已广泛接受,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的,有些在脱贫攻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可以食用。



2、农村办婚宴经常会出现的甲鱼还能吃吗?

根据现在给出的目录,中华鳖(俗称甲鱼)被列入了陆生野生动物表中,是不可以吃的。


也有许多人认为甲鱼人工繁殖时间久,直接禁止食用并不合理。


3、冬日家人经常做奶汤野生鲫鱼,难道这也不能吃了?

按照规定,野生鲫鱼、带鱼、黄鱼等鱼类水生野生动物,并不属于陆生野生动物是可以吃的。


4、哥老官的牛蛙我放不下啊,不会不能吃了吧?


不一定,相关部门暂时未给出牛蛙的定性,还要再等一等。


5、野猪、梅花鹿、竹鼠还能吃吗?

这些属于明确规定被列入《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不可以食用。


6、还有哪些野生动物肯定不能吃?

果子狸、黑眉曙蛇(别名家蛇﹑秤星蛇﹑菜花蛇)、虎纹蛙、喜马拉雅旱獭、穿山甲、中华菊头蝠等传播疫病高风险物种。


这些自身携带病毒或者病毒会通过中间宿主寄生到人类身上并毁坏公共卫生环境的野生动物一律不能吃。


能吃的又还有哪些?


很些人开始困惑了:那市面上还有什么是能吃的呢?


目前能吃的主要分为三大类:

1、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


捕捞鱼类等天然渔业资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方式,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渔业》法等已对此作了规范,根据各方面的一致意见,按照《决定》有关规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2、常见家畜家禽,包含猪、牛、羊、鸡、鸭、鹅等。



3、被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包括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们群众已广泛接受,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的,比如兔、鸽等。


《决定》明确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


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一律禁止食用。


禁止一切贩卖、食用非法野生动物


在《决定》未出现前,我国参照的一直是2016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在现行的保护法中,一共将野生动物分为了三大类:第一类,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比如大熊猫、金丝猴、华南虎、扬子鳄等等。


第二类,是地方重点和具有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动物。也称为非国家重点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第三类,既没有任何前述名单上的野生动物,进入市场不需要任何专门手续的。



而现有的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98种、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08种,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1591种等都纳入保护范围。


此外,包括蝙蝠、鼠类、鸦类等约1000种陆生脊椎野生动物未列入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


在2016年修改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就有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但法律法规里依然存在一些能钻漏洞的模糊地带。


比如条例里的“驯养繁殖可以合理利用”,这直接导致了许多未经人工驯养、不符合动物检验检疫的野生动物非法流入市场。


这个问题直到疫情发生前都一直存在。


但全面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决定》便是在这个情况下出现的。


在疫情之下相关法律修改之前,它及时明确了:“确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制度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果子狸


全面禁食被认为矫枉过正


随着《决定》的出台,网上也出现了许多不同声音和争议。


比如鹌鹑,它不属于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是不是不能吃了?火鸡、甲鱼被列入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表中,以后也不能吃了吗?


又或者,豪猪、竹鼠这类三有动物,又拥有成熟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难道要一刀切以后再也不能吃了吗?


上述存在的争议,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完成前,有专家给出建议,应该给具有成熟人工养殖经验野生动物开放白名单,或者在现有《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基础上进行补充和修改的。


政府相关部门也提到,接下来,各地及其有关部门会依据《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的。


除了法律上的规范,人们应该尽早认识到:野味不能再吃了。


我想,在部分人的认知里,他们并不是不知道野味吃多了容易得寄生虫,还会感染传染病。而是在这些人的认知里,他们吃的并不是野味,是虚无的传说和好奇心。


为了这些,人类一次次打破与自然、动物之间的平衡。


人类得到的教训还不够多了吗?


大规模的自然灾难、来自动物的报复,还有这次严峻的疫情。


我们需要做出改变了:保护野生动物、拒绝吃野味,反对一切非法野生动物的交易。


给野生动物一个安全的家园吧。


欢迎大家参与讨论:对于2月24日推出的《决定》,你们怎么看?《野生动物保护法》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附录:


不能吃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纲”分类:


“兽纲”14种

貉、银狐、北极狐、水貂、果子狸、野猪、梅花鹿、马鹿、花鼠、仓鼠、麝鼠、毛丝鼠、豚鼠、海狸鼠。


“鸟纲”25种

非洲鸵鸟、大美洲鸵、鸸鹋、疣鼻栖鸭、绿头鸭、环颈雉、火鸡、珠鸡、石鸡、蓝孔雀、蓝胸鹑、鹌鹑、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


“爬行纲”6种,巴西龟、鳄龟、中华鳖、尼罗鳄、湾鳄、暹罗鳄。


“两栖纲”4种,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


“蛛形纲”1种,蝎子,别名“全虫”。


“昆虫纲”3种,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猄蚁。


“多足纲”1种,蜈蚣,别名“天龙”。


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1、猪

八眉猪、大花白猪、马身猪、淮猪、莱芜猪、内江猪、乌金猪(大河猪)、五指山猪、二花脸猪、梅山猪、民猪、两广小花猪(陆川猪)、里岔黑猪、金华猪、荣昌猪、香猪、华中两头乌猪(沙子岭猪、通城猪、监利猪)、清平猪、滇南小耳猪、槐猪、蓝塘猪、藏猪、浦东白猪、撒坝猪、湘西黑猪、大蒲莲猪、巴马香猪、玉江猪(玉山黑猪)、姜曲海猪、粤东黑猪、汉江黑猪、安庆六白猪、莆田黑猪、嵊县花猪、宁乡猪、米猪、皖南黑猪、沙乌头猪、乐平猪、海南猪(屯昌猪)、嘉兴黑猪、大围子猪


2、鸡

大骨鸡、白耳黄鸡、仙居鸡、北京油鸡、丝羽乌骨鸡、茶花鸡、狼山鸡、清远麻鸡、藏鸡、矮脚鸡、浦东鸡、溧阳鸡、文昌鸡、惠阳胡须鸡、河田鸡、边鸡、金阳丝毛鸡、静原鸡、瓢鸡、林甸鸡、怀乡鸡、鹿苑鸡、龙胜凤鸡、汶上芦花鸡、闽清毛脚鸡、长顺绿壳蛋鸡、拜城油鸡、双莲鸡


3、鸭

北京鸭、攸县麻鸭、连城白鸭、建昌鸭、金定鸭、绍兴鸭、莆田黑鸭、高邮鸭、缙云麻鸭、吉安红毛鸭


4、鹅

四川白鹅、伊犁鹅、狮头鹅、皖西白鹅、豁眼鹅、太湖鹅、兴国灰鹅、乌鬃鹅、浙东白鹅、钢鹅、溆浦鹅


5、牛马驼

九龙牦牛、天祝白牦牛、青海高原牦牛、甘南牦牛、独龙牛(大额牛)、海子水牛、温州水牛、槟榔江水牛、延边牛、复州牛、南阳牛、秦川牛、晋南牛、渤海黑牛、鲁西牛、温岭高峰牛、蒙古牛、雷琼牛、郏县红牛、巫陵牛(湘西牛)、帕里牦牛、德保矮马、蒙古马、鄂伦春马、晋江马、宁强马、岔口驿马、焉耆马、关中驴、德州驴、广灵驴、泌阳驴、新疆驴、阿拉善双峰驼


6、羊

辽宁绒山羊、内蒙古绒山羊(阿尔巴斯型、阿拉善型、二狼山型)、小尾寒羊、中卫山羊、长江三角洲白山羊(笔料毛型)、乌珠穆沁羊、同羊、西藏羊(草地型)、西藏山羊、济宁青山羊、贵德黑裘皮羊、湖羊、滩羊、雷州山羊、和田羊、大尾寒羊、多浪羊、兰州大尾羊、汉中绵羊、岷县黑裘皮羊、苏尼特羊、成都麻羊、龙陵黄山羊、太行山羊、莱芜黑山羊、牙山黑绒山羊、大足黑山羊


7、其他品种

敖鲁古雅驯鹿、吉林梅花鹿、中蜂、东北黑蜂、新疆黑蜂、福建黄兔、四川白兔可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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