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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狗共餐的争议:探究“宠物友好”的边界

06-29

来源:【长沙晚报网】

付臣欢

近日,上海一家连锁餐厅发生的“人狗共餐”事件引发关注。一位女顾客带宠物狗到某商场内一家餐厅就餐,并与狗共用餐具。视频中,该女顾客自己吃一口,就用同一双筷子喂座位上的狗一口,之后又将筷子伸进自己嘴里,看得人目瞪口呆。公共空间宠物与人该如何共处,又一次引来争论。

本次新闻事件中,评论区的留言大多是对该女士行为的反对和对餐厅管理的质疑。显然,这位女士“人狗共餐”的行为对不少人“冲击很大”,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卫生问题。针对此事,餐厅方面表示,涉事商场是允许带宠物狗进场的,已经丢弃了被共用的那套餐具,正常情况下不允许带狗进入餐厅。如果顾客提前告知有携带宠物进餐的需求,餐厅会提供一次性餐具。

人狗共餐、遛狗不牵绳不戴嘴套、带狗进入商场或餐厅等事件,每出现一次都会带来一大片争执和讨论。爱宠人一方很多主张争取宠物在公共空间中的权益;而怕宠者、厌宠人(非虐宠人),则多半反对在公共场合与宠物共处,至于人狗共餐,更令他们厌恶。

笔者认为,建立“宠物友好社会”并非错事,对动物关心关爱并与之和谐共处,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但也要看到,有人天生怕狗怕猫,或者不喜欢这些宠物,人家“敬而远之”也是自己的正当权利。总不能只顾宠物舒适,却不管甚至牺牲这部分人的权益吧。毕竟每个人都有害怕、讨厌的事物,只不过狗有它的特殊性,是“宠物界一大主流”,比较常见于当下的社会公共环境中。面对争执,关键就是如何解决二者的观念冲突,寻找共存的边界。

遛狗牵绳被纳入法律,就是关于人与狗在公共空间共处的一个边界划定。狗狗当然有“出门溜跶”的权利,但狗主人也需要当好监护人,用牵绳来降低狗失控伤人的风险,这是对怕狗人士的权益保障。同样,在其他公共区域特别是饮食相关的场所,出于卫生、健康、安全等因素的考虑,更有必要对宠物进行某些限制。与狗共餐,显然已远远超出“宠物友好”的边界,让不少人感到心理不适甚至恶心,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不妥的。

事实上,很多养宠人希望社会在设施建设、公共空间权益、观念认知中对宠物友好,与公众广义上所讨论的保护爱护动物,有交集也有区别。一方面,宠物往往包含在动物的概念之中,善待和关爱它们都是应该的。另一方面,二者有一个明显区别——前者与“我”的权益和需求相连,后者则没有。换言之,“我”为宠物争取的权益,其实某部分也是人的自我需求。因为不可否认,宠物存在的价值就是满足养宠人的精神需求。只要是人豢养的宠物,就不是完全独立的个体,某些行为要由养宠人的情况、意志决定。说白了,与其说宠物真的想去人员密集的公共空间,不如说因为养宠人带着它所以它不得不去公共空间。而本次新闻事件中“与人共餐”的狗,当然不是非要用餐具不可,而是这位养宠人的主观意识所决定。

我们提及的爱护保护动物,更多是指不伤害、不人为介入动物的正常生存,在必要时伸出援手,而绝非要接纳和容忍“与狗共餐”。动物本身也没有这样的需求,不会做如此选择,很多动物甚至不希望身处人员密集空间。因此,讨论公共空间中的“宠物友好"边界,千万不能混淆概念,不然只能是鸡同鸭讲,无益于真正解决问题。

归根到底,人和宠物的和谐共处,还是要回归到养宠人与反对者之间的和谐共处,这是双方需要达成的共识。唯有如此,社会才有可能达成真正的友好——“人对人友好”与“人人对宠物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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