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675年—约750年),字伯高,一字季明,汉族,唐朝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曾官常熟县尉,金吾长史。善草书,性好酒,世称张颠,也是“饮中八仙”之一。其草书当时与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并称“三绝”,诗亦别具一格,以七绝见长。与李白、贺知章等人共列饮中八仙之一。唐文宗曾下诏,以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又工诗,与贺知章、张若虚、包融号称“吴中四士”。传世书迹有《肚痛帖》、《古诗四帖》等。
诗一:
山中留客
唐代:张旭
山光物态弄春晖,莫为轻阴便拟归。
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
诗二:
山行留客
唐代:张旭
山光物态弄春晖,莫为轻阴便拟归。
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
诗三:
春草
唐代:张旭
春草青青万里馀,边城落日见离居。
情知海上三年别,不寄云间一纸书。
张旭是一位极有个性的草书大家,因他常喝得大醉,就呼叫狂走,然后落笔成书,甚至以头发蘸墨书写,故又有“张颠”的雅称。后怀素继承和发展了其笔法,也以草书得名,并称“颠张醉素”。
张旭深得草书笔法,后传给了崔邈、颜真卿。张旭说:“开始时,我听说公主与挑夫争著走路而悟得草书笔法的意境。后来观公孙大娘舞剑而悟得草书笔法的神韵。”张旭每次饮酒醉时就草书,挥笔大叫。将头浸入墨汁中用头书写,世上人称他为“张颠”酒醒后看见自己用头写的字,认为它神异而不可重新得到。后人评论书法名家,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臣、薛稷四人,或许有不同的意见,至于论到张旭,都没有异议。
张旭的草书看起来很颠狂,但章法却是相当规范的,他是在张芝、王羲之行草的基础上升华的一种狂草。细观察其书体绝无不规则的涂抹,很多细微的笔画、字间过渡,都交代得清清楚楚,绝无矫揉造作之感。张旭的草书是在激越情感牵动下促使节奏加快,似金蛇狂舞,又如虎踞龙盘,表现一泻千里之势。由于在线条的动荡和质感上加入了盛唐的艺术气息,从而形成了自己独特狂放的草书风格。
张旭的草书以雄浑奔放的气概、纵横捭阖的笔姿和恣肆浪漫的势态而为世人看重。唐吕总《续书评》云:“张旭草书,立性颠逸,超绝古今。”宋苏轼《东坡题跋》载:“长史草书,颓然天放,略有点画处,而意态自足,号为神逸。”宋米芾《海岳书评》石:“张旭如神纠腾霄,夏云出岫,逸势奇状,莫可穷测。”明项穆《书法雅言》:“其真书绝有绳墨,草宇奇幻百出不逾规矩,乃伯英之亚,怀素岂能及哉。”清刘熙载《艺概》云:“韩昌黎谓张旭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此语似奇而常。夫鬼神之道,亦不外屈信阖辟而已。”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释文:
醉颠尝自言意。始见公担夫争道。又闻鼓吹而得笔。及观公孙大娘舞剑而得其神。自此见汉张芝草书入圣。甚复发颠兴耳。
印记款识:有唐开元二年八月望。颠旭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