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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山男子非法捕鱼受罚,购买万尾鱼苗放生弥补过错

06-18

万山男子非法捕鱼受罚,购买万尾鱼苗放生弥补过错

“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水生态造成了危害,我愿意努力修复,自觉保护生态环境。”6月15日下午,在丹都街道挞扒洞社区长寿湖,非法捕捞案当事人李某购买万尾鱼苗放生后感叹到,并表示真心悔过。

2020年3月,案件当事人李某在疫情期间为打发时间,购买了8个地笼,到龙生大桥水库进行非法捕鱼,在放置地笼时被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发现后报警。随后,铜仁市公安局万山分局将李某以涉嫌非法捕捞罪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考虑到李某无鱼获,且其本人愿意赔偿,检察机关通过评估后,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事效率,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而是选择了让非法捕捞犯罪行为人购买价值5000元的鱼苗进行生态补偿“增殖放流”。相对以前单纯的刑事处罚,生态补偿制度,更能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修复作用,也能对非法捕捞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6月15日下午,万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万山公安分局、水务局等职能部门在丹都街道挞扒洞社区长寿湖举办了增殖放流活动,以恢复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的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破坏。

“惩戒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本意,实际上,我们这样处理也是教育广大渔民爱好者,在锦江河流不管是支流还是主干道,一律不允许电、炸、毒、网鱼这些行为,一旦有就会构成犯罪”。自2020年1月1日起,农业农村部宣布,长江流域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长江流域各地的重点水域也相继进入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时期。非法捕捞行为将严重损害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提高法律意识,注重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打击非法捕鱼,爱护水环境。

来源: 铜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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